[故鄉]日本人移居臺灣的原因

我出生的地方-台東鹿野,在日據時代是個日本人的移民村,雖然從小就這樣聽到大,但由於我還沒出生日本人就走光了,國中畢業後又北上求學工作,因此,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移民村對我來說不過是個名詞。

一直到我前年應邀為天下雜誌319鄉寫[娜娜在角落遇到愛]這篇文章時,由於花了些時間將台東縣近代史資料九冊稍微研究了一下,還還搜集了一些寶貴資料,於是我想就陸續放在這裡與大家分享。其中一篇[故鄉豐田的歷史背景],是花蓮豐田村(也是移民村)的,其記載與鹿野龍田村的背景是一致的,我先與大家分享這篇。

這是一份關於豐田人故事的報告,記錄著居民們落地生根的艱困過程及最後的成果;不管你是何時加入豐田這個大家庭,希望藉由這一份報告,讓每個豐田人能認識豐田的過去,進而為豐田打造一個美好的未來,讓更多人認同豐田,吸引更多的人共同為這純樸的土地創造歷史。

(一)日本人移居臺灣的原因
1890-1913年間(民治31年-大正2年),日本人口激增,在當時世界主要國家中,人口密度僅次於荷蘭,農民的平均耕地狹小,生活日益窮困3,日本政府為此開始找尋解決辦法,海外移民是一個可能解決的方向。
日本人移民臺灣,在日本移民史上的意義有三:第一是日本在臺灣的移民為日本首次嘗試在殖民地進行移民,希望藉由移民同化當地人民,建立移民的基礎;第二是為日本南進政策作準備,第三是因為移民可以讓日本晉升帝國主義國家之林4。在這樣多重意義下,日本政府積極進行在臺灣移民。
日本人移民臺灣可分四個階段,第一個時期是私營移民時期,從佔領臺灣5後至1908年(明治41),第二個時期是花蓮港廳官移民時期,從1909年(明治42年)至1917年(大正6年);第三時期是臺東廳私營移民時期,從1917年(大正6年)至1945年(昭和20年);第四時期是後期官營移民時期,從1932年(昭和7年)至1945年(昭和20年)6。豐田的日本移民是屬於第二時期遷入。

(二)東部移民村的設立
1908年(明治41年)臺灣總督府移嚴事務委員會曾對臺灣做了一系列完整的移民評估調查,認為在土地數量上,西部的土地比東部多出約六萬甲,但西部地區不容易取得大片又整齊的土地,縱然取得也都是土質惡劣又常有水患的土地;至於人口方面,臺灣西部的人口稠密度與日本本島情況類似,讓日本移民居住,反而有被臺灣人同化的疑慮7;再加上教育與管理上的考量,認為最適合的方式是在東部規劃特別的日式農村集體移居,每個村都有自己的行政單位和學校8。在提出移民地考察報告後,臺灣總督府在多重評估考慮下選定在東部九個地方規劃移民村,招募移民。豐田村即是九個移民村之一,位於花蓮港廳蓮鄉(行政區內包含今花蓮市、吉安鄉與壽豐鄉)。

(三)移民的招募與保護
臺灣總督府於1910年(明治43年)在東部開始施行官營移民事業。所有移民必須先通過官方身家調查,才可以移民臺灣,因為壧灣總督府深怕移民人選的良莠不齊,會影響移民政策的成效;為有效達成移民政策,臺灣總督府也給予移民許多優惠條件,吸引日本本島人移民臺灣,包括:(1)貸款每戶分配耕地約三甲,宅地約一分五厘(市價約當時60-70日圓),一棟十六坪的房屋與補助房屋建築費(約400日圓);(2)一半貸款一半補助給予購買大型農具、耕牛、肥料、風呂桶(浴桶)等(以上貸款四年內免收利息,如繳清貸款,便獲得所有權。)(3)給予第一年農作物種子、種苗;(4)移民前三年免費提供預防傳染病藥品,住院費、藥費半價;(5)移民前三年移民子弟小學學費全免;(6)開墾困難之處另外補助開墾費;(7)提供從花蓮港到移居地的交通費、食物與必要物品,但須自付從日本島至臺灣交通費等。希望能藉以上種種措施,吸引願意移民的日本農民到臺灣居住。


6、張素玢,<<臺灣的日本農業移民以官營移民為中心>>,頁10。臺灣總督府自1917年(大正6年)後停止花蓮港廳官營移民,又開始臺東廳私營移民,至1932年(昭和7年)又進行官營移民,這時採取官營與私營並進的方式,故分期時間有所重疊;此分期法乃採自張素玢教授分期方式。
7、臺灣總督府,<<官營移民事業報告書>>(台北:臺灣總督府,1919)頁44-58。
8、張素玢,<<臺灣的日本農業移民以官營移民為中心>>,頁52。
9、臺灣總督府,<<官營移民事業報告書>>,頁99-105。

攝影: 咖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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